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租赁拆迁补偿合同怎么约定,租赁期间拆迁合同

闫会东律师

闫会东律师

副主任 创始合伙人 督导律师 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企业征迁业务 公房私房征迁业务 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摘要:租赁拆迁补偿合同怎么约定,租赁期间拆迁合同,租赁拆迁补偿合同怎么约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时对承租人主要的赔偿是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安置补偿等,拆迁协议应该载明相关的内容。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
租赁拆迁补偿合同怎么约定,租赁期间拆迁合同
租赁拆迁补偿合同怎么约定,租赁期间拆迁合同
在线咨询 >

租赁拆迁补偿合同怎么约定,租赁期间拆迁合同

租赁拆迁补偿合同怎么约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时对承租人主要的赔偿是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安置补偿等,拆迁协议应该载明相关的内容。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权益是否可以继承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2、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租赁拆迁补偿合同怎么约定的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租赁合同拆迁补偿条款

●租赁拆迁赔偿

●租赁房屋 拆迁

●租赁期间拆迁合同

●租赁合同 拆迁

●租赁合同拆迁怎么写

●租赁合同关于征拆补偿的约定

●租赁期间拆迁合同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拆迁补偿合同怎么约定,租赁期间拆迁合同”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租赁合同拆迁补偿,租赁合同拆迁补偿条款

内容审核:闫会东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

推荐律师 更多

杨在明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

推荐律师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