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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后承包土地上的附属物该如何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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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后承包土地上的附属物该如何赔偿

承包土地到期后附属物赔偿需分情况处理。若承包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这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若合同未约定,能拆除且不影响附属物使用价值的,承包人可自行拆除。不能拆除或拆除会显著降低价值的,附属物归属及补偿问题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一般会考量附属物对土地的依附性、对土地增值的贡献等因素,若附属物提升了土地价值,发包人可能需给予一定补偿;若附属物影响土地后续使用,承包人可能需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

承包土地到期附属物赔偿标准是怎样

承包土地到期,地上附属物赔偿标准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附属物是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所建,应按公平、合理原则给予补偿。

一般对于可移动的附属物,如农作物、生产设备等,通常按照市场价值评估后进行赔偿。对于不可移动的附属物,像建筑物等,要综合考虑其建造成本、折旧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在实践中,常见做法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赔偿依据。比如,承包方建的简易仓库,可能根据其建造花费及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赔偿金额;农作物则按收获季节的市场价格计算价值。总之,要确保赔偿既合理保障承包方权益,又兼顾发包方利益。

承包土地到期青苗赔偿标准是怎样

承包土地到期时,青苗赔偿标准通常如下:

首先需明确,青苗是指正在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一般会根据青苗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赔偿。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经济林木,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实践中,具体赔偿标准会综合考虑当地的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评估等专业方式确定赔偿数额,以保障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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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我想看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归谁所有,土地承包到期后地上附属物归属问题

内容审核:黄晓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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