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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价格要怎么确定的,政府征地价格

张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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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房屋土地征收 房地产合同 分家析产

参与办理过多起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公司企业用房、厂房征收、违法建筑认定强拆补偿、安置纠纷以及大型集体维权诉讼和由征收引发的刑事辩护等案件,办案经验丰富,具有独到的法律视角和问题解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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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价格补偿标准

(一)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征地价格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

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二)

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三)

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

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

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

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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