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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赤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海珠区同庆社区拆迁什么时候拆迁

摘要:本文介绍广州赤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海珠区同庆社区拆迁什么时候拆迁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广州市海珠区拆迁补偿,海珠区2025年拆迁规划,海珠区旧城改造规划,海珠拆迁补偿比例,海珠区2025年拆迁规划 法律问题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广州赤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海珠区同庆社区拆迁什么时候拆迁

广州赤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海珠区同庆社区拆迁什么时候拆迁

一、海珠区同庆社区拆迁什么时候拆迁

很抱歉,无法给出海珠区同庆社区具体拆迁时间的信息。拆迁时间通常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来确定,并会在拆迁前进行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人民政府在拟定征收方案后,会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这个过程通常需要至少30日。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征收,即开始拆迁工作。

因此,要了解海珠区同庆社区具体的拆迁时间,建议关注当地政府的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准确的信息。

二、海珠拆迁补偿比例

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

拆一补一

(2)权益面积购买价:

3500元/平

(3)临迁费:

住宅为(30)元/㎡/月;

被拆迁房屋首层现状为商业用途,按(40)元/㎡/月的标准计付临迁费

(4)签约奖励:

被拆迁人在 2010 年 5 月 30 日前签订安置协议的,按每幢房屋 10000 元的奖励标准发放签约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广州市海珠区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主要拆以下村子:

第一类,因地理环境而发展受阻的农村;

第二类,人口流失严重的村子;

第三类,因污染严重而不适宜生存的村庄。

2020年农村大面积拆迁行动中,这三类村庄将被列为重点,对农民的重新安置,也能够让农民的生活条件变得更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海珠区2025年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依据标书,赤沙村东到科韵路,南到新滘大道北,西至华南地区快速通道,北至黄埔区涌。

新项目总用地面积有集体用地69.38万平方,将采用全方位更新改造方法,协作更新改造方式,更新改造拟项目投资额度88.一亿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海珠区旧城改造规划

法律分析:

依据标书,赤沙村东到科韵路,南到新滘大道北,西至华南地区快速通道,北至黄埔区涌。

新项目总用地面积有集体用地69.38万平方,将采用全方位更新改造方法,协作更新改造方式,更新改造拟项目投资额度88.一亿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海珠区2025年拆迁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

拆一补一

(2)权益面积购买价:

3500元/平

(3)临迁费:

住宅为(30)元/㎡/月;

被拆迁房屋首层现状为商业用途,按(40)元/㎡/月的标准计付临迁费

(4)签约奖励:

被拆迁人在 2010 年 5 月 30 日前签订安置协议的,按每幢房屋 10000 元的奖励标准发放签约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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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协议,海珠区旧城改造规划

内容审核:邓青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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