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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最迟什么时候给钱,征收土地的时间

摘要:土地征收最迟什么时候给钱,征收土地的时间,一、土地征收最迟什么时候给钱关于拆迁赔偿款项的支付周期问题,通常是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条款(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需负责编制征收补偿方案,
土地征收最迟什么时候给钱,征收土地的时间

土地征收最迟什么时候给钱,征收土地的时间

一、土地征收最迟什么时候给钱

关于拆迁赔偿款项的支付周期问题,通常是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条款(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需负责编制征收补偿方案,然后提交给市或者县一级的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市或县一级的人民政府会安排相关部门对该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并将其公之于众,以期收集广大民众的反馈意见。

在此过程中,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

在第十一条中,市或县一级的人民政府有责任将征求意见的结果以及根据公众意见所做的调整进行及时公开。

如果因为旧城区改造而需要征收房屋,并且大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并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那么市或县一级的人民政府就必须组织一场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的结果来修订该方案。

在第十二条中,市或县一级的人民政府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果涉及到的被征收人数众多,还应经过政府常务会议的讨论和决策。

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征收补偿费用必须要足额到位,且必须存入专门的账户,专款专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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