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后怎么判断征地
在拆迁过程中,对于征地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性的判断,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关键环节进行深入剖析:首先,必须查阅相关的合法手续文件,以明确征地行为是否经过了政府机构的正式批准,这其中包括了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征地批准文件。
其次,要对征地补偿协议是否已经签署,以及该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予以核实确认。
再次,核实征地范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需要对比官方发布的征地公告和相应的规划设计图纸,确保实际的征地范围与公告所示相吻合。
同时也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房产或者土地是否确实处于征地红线范围之内。
另外,还需要仔细审查征地的最终目的,即需要确定征地完成之后,土地将被如何利用,其用途是否与当初申请征地时的用途保持一致。
最后,对于征地补偿的情况也要进行全面验证,例如,需核对补偿标准是否严格按照当地的补偿政策执行,检验补偿款是否已经全额支付,以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是否均已落实到位,同时还要保证所有的被拆迁人都能够得到合适的安置和过渡性住房。
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认真阅读相关的征地公告,以获取关于征地的详尽信息,包括审批机构、审批编号、批准日期以及批准用途等等。
并且,应密切关注是否涉及到有关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相关信息。
同时,要知晓现有法律赋予的权益救济途径,若发现征地或补偿出现任何不公正的情况,可考虑采取听证会、行政复议或司法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总之,如遇到疑问或困境,建议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与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拆迁后怎么判断征地赔偿
●拆迁怎么看
●拆迁怎么知道
●拆迁怎么样能早知道
●拆迁是否还看土地面积
●拆迁地怎么算
●拆迁迹象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认定宅基地
●如何确定拆迁是找什么部门
●拆迁地怎么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后怎么判断征地,拆迁地怎么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这么算,拆迁怎么知道内容审核:张涛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