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南京房屋被征收并不直接等同于无房。
房屋被征收后,如果在征收补偿安置完成后,被征收人没有其他自住的房屋,那么可以视为无房状态。但如果在征收过程中或征收后,被征收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了房屋,比如购买了新房、获得了安置房等,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无房。
具体是否认定为无房,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同时,不同的征收项目可能在无房认定标准上存在差异,需要以具体的征收政策和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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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京拆迁拿钱还是拿房子,南京房屋被征收算无房吗知乎内容审核:吴雨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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