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地自建房的所有权归属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该自建房是在拆迁安置前合法建造且登记在特定个人或家庭名下,那么通常归该个人或家庭所有。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若相关手续完善,该自建房的所有权应得到保障。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产权纠纷尚未解决、多人共同出资建造但未明确产权归属等,就可能引发争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依据相关证据,如建房审批手续、出资证明、协议等,来确定所有权的归属。
此外,一些地方的拆迁政策也可能对拆迁安置地自建房的所有权有特定规定和限制,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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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安置地盖房属于违建吗,拆迁安置地自建房可以买卖吗内容审核:吴雨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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