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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是否不能参与征地补偿分配,

李小乐律师

李小乐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民商事诉讼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 企业拆迁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硕士,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08年从事律师实务工作至今,现为北京在明律所资深律师。

摘要:“外嫁女”是否不能参与征地补偿分配,,"外嫁女"这词儿指的就是已经出阁成家的女子啦。 至于她们能否分得土地被征收后的赔偿款呢,那就得看她们是否还属于某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及所在地的相关法规是怎么说的了。 一般来说啊,只要这个"外嫁女"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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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是否不能参与征地补偿分配,

"外嫁女"这词儿指的就是已经出阁成家的女子啦。

至于她们能否分得土地被征收后的赔偿款呢,那就得看她们是否还属于某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及所在地的相关法规是怎么说的了。

一般来说啊,只要这个"外嫁女"的户口没有迁走,依然留在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里头,并且愿意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话,那么她应该跟其他成员一样,有权分享这些赔偿款哦。

不过呢,具体的情况还是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来定夺。

要是"外嫁女"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那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嘛。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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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

内容审核:李小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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