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归属问题需区分土地性质。
若为农村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其承包经营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并非属于某个家庭成员个人。父母双亡后,只要该农户家庭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归属于该农户家庭,由剩余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存在确权给某个子女的情况。
若为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父母去世后,房屋作为父母的遗产,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子女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若子女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可进行宅基地及房屋的确权登记;若不符合,在房屋存续期间可继续使用,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总之,土地确权归属要依据土地性质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不能简单认定归属某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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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父母双亡土地怎么确权,父母双亡土地怎么确权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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