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多建设面积的结算,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方式结算。如合同明确规定超出面积在一定比例内按成本价结算,超出该比例则按市场价结算,就按此标准执行。
若合同未约定,通常参照相关法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被拆迁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承担,所有权归被拆迁人。
例如,安置房合同约定面积100平方米,实际交付105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5%。其中3%即3平方米按约定价格由被拆迁人补足,超出的2平方米则由拆迁人承担,房屋所有权归被拆迁人。
在实践中,被拆迁人应及时与拆迁方沟通,了解多建设面积的具体情况和结算方式。若对结算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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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面积误差,拆迁安置房的面积内容审核:李若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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