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时女儿通常是有相应权益的。
1.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如果女儿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土地征收补偿权益,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2.若女儿已外嫁但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仍有承包地等权益,同样应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
3.然而,如果女儿在其他地方已取得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能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中面临一定限制,但也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来综合判断。总之,女儿是否有土地征收权益,要依据其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身份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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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可以给女儿吗,土地征收女儿有权要到钱吗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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