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需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比如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等。在作出征收决定前,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同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总之,房屋征收决定的作出主体是明确的,且需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
●房屋征收决定由谁作出?( )
●房屋征收决定的程序的要件
●房屋征收决定由谁作出的
●房屋征收决定有时效期吗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进行
●房屋征收决定书范本
●房屋征收归哪个部门管理
●房屋征收的四个原则
●房屋征收是什么行为
●房屋征收决定书范本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征收决定由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范本”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征收决定由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由谁作出的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