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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过户后拆迁有什么补偿,拆迁的房子赠与了能要回吗?

摘要:本文介绍关于房屋赠与过户后拆迁有什么补偿,拆迁的房子赠与了能要回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分别包含一、拆迁的房子赠与了能要回吗?二、房产赠与后后悔了有权收回吗三、赠与过户的房子能收回吗,拆迁的房子赠与了能要回吗?四、赠与的房产拆迁是否还属于的拆迁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赠与过户后拆迁有什么补偿,拆迁的房子赠与了能要回吗?

一、房屋赠与过户后拆迁有什么补偿,拆迁的房子赠与了能要回吗?

一、拆迁的房子赠与了能要回吗?

1、拆迁的房子赠与了不一定能要回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屋赠与需要纳税吗?

1、房屋赠与不一定需要纳税。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3、办理房产赠与登记的条件是什么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有两个条件:

(1)已领取房地产权证;

(2)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

拥有房屋所有权公民,是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给他人的,在赠与合同签署后,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可以撤销该合同。对于不满足撤销条件的,通常赠与人就需要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给被赠与人。根据规定,赠与是可以附条件的。

二、房产赠与后后悔了有权收回吗

房产赠与后后悔了是否有权收回,视情况而定:1、房屋赠与后悔了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是可以要回来的。除此之外,受赠方侵害赠与方、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的,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均可通过撤销赠与要回房屋;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之前,房主需要和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物业产权证、购买合同、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这两份公证书需两方同时出具,一方面表明无偿赠与行为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也表示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签署好相关的确认书之后,就可以等到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对房屋进行测绘,然后等待房屋评估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三、赠与过户的房子能收回吗

一、赠与过户的房子能收回吗1、能收回。需要符合法定条件:(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二、有赠与条件的赠与款是否能收回1、可以,但不能随意收回,有所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3、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四、赠与的房产拆迁是否还属于

法律分析:赠予的房屋,如果已经实际交付并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赠予生效,房屋的所有权已变为被赠予人的。如果被拆迁,也还是属于被赠予人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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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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