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杨念平律师和燕晓静律师代理的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张某行政复议衡水市桃城区郑家河沿镇人民政府撤销衡桃(河沿)责拆决字(2017)第006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经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审查,作出衡桃区政行复决[2017]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郑家河沿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衡桃(河沿)责拆决字(2017)第006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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