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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城中村纳入棚改户拆迁是否合法?

摘要:首先,棚户区改造拆迁是指对城镇危旧住房、环境条件差、房屋质量不合格等进行的征收拆迁。而城中村改造是指对由于城市的发展而逐渐被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内,或是被城市包围而形成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
【房屋拆迁】城中村纳入棚改户拆迁是否合法?

首先,棚户区改造拆迁是指对城镇危旧住房、环境条件差、房屋质量不合格等进行的征收拆迁。而城中村改造是指对由于城市的发展而逐渐被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内,或是被城市包围而形成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


虽然,二者都可归属于征收拆迁,但在城中村改造并不等于棚户区拆迁,二者存在巨大的不同,其区别甚至可能造成拆迁补偿的巨大差异。


从性质上看:


棚户区指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棚户区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性质的房屋,也有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


而城中村是由于城市的发展而逐渐被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内,或是被城市包围而形成的,它区别于棚户区的显著特点是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居民户籍是农村户口。


其次,性质的不同造成了拆迁补偿的差异。


由于棚户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因此不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实践中往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而城中村的建筑大多建设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有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房屋产权,因此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村民往往能够得到较多的补偿。依各地政策不同,有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以及二者结合三种补偿方式。


在实际的拆迁项目里,许多拆迁方明白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拆迁补偿的差异,为了节约成本,却利用人们对“棚户区”与“城中村”概念的混淆,将城中村拆迁项目当作棚户区改造来赔偿,或者是利用大家对相关政策与法律知识的不熟悉,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忽悠村民,以政府改造棚户区为由要求村民签订标准很低的补偿协议,这需要大家多多留意。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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