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6.4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2.45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9.37万元/亩;2、江宁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3.0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0.21万元/亩。
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6.4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2.45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9.37万元/亩;2、江宁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3.0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0.21万元/亩。
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6.4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2.45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9.37万元/亩;2、江宁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3.0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0.21万元/亩。
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6.4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2.45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9.37万元/亩;2、江宁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3.0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0.21万元/亩。
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6.4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2.45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9.37万元/亩;2、江宁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3.0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0.21万元/亩。
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6.4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2.45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9.37万元/亩;2、江宁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3.0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0.21万元/亩。
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6.4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2.45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9.37万元/亩;2、江宁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3.0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0.21万元/亩。
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6.4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2.45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9.37万元/亩;2、江宁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3.0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0.21万元/亩。
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6.4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2.45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9.37万元/亩;2、江宁区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3.0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0.21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8.97万元/亩;
农村“一户一宅”、宅基地超面积不能登记这些政策法规普及之后,很多农民朋友就想知道,那自己宅基地房屋到底最大能盖多大呢?
【胜诉公告】拆迁律师: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朱某诉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纠纷一案,经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1602行初9
拆迁律师: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赵某某诉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纠纷一案
拆迁律师: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王某霞诉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纠纷一案
【胜诉公告】拆迁律师: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王某阳诉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纠纷一案,经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1602行初
【胜诉公告】拆迁律师: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刘某某诉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纠纷一案,经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1602行初
【胜诉公告】拆迁律师: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柴某某诉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纠纷一案,经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1602行初
【开庭公告】拆迁律师: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康某某诉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赔偿类纠纷一案,将于2021年1月25日9:00,在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拆迁律师:黄艳律师团队代理的姚某等四人诉南京市栖霞区石埠桥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1年1月14日14:30,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栖霞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特
拆迁律师:杨念平律师、孔维松律师代理的新乡市富达食品有限公司诉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一案,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07行初160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