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来自徐州市的被拆迁人都来在明律所咨询拆迁标准补偿标准相关问题,今天在明小编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雪莲律师代理的冯先生等四人诉贞丰县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将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3点,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审理,特此公告!
由本所席炎飞律师代理的徐州市许先生诉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2年3月14日14:00,在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张某诉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2年2月24日8:30,在宝丰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
由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何先生诉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将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30,在长丰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由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陶先生诉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将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在长丰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Ⅰ类区片综合地价为4.6万元/亩;其土地补偿费按比例56.52%来计算为25999.2元/亩;安置补助费按比例43.48%来计算为20000.8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3.22万元/亩。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胜诉公告】由本所刘勇进律师、夏丽丽律师代理的徐州市陈先生诉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经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作出(2020)苏8601行初48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徐州市铜山
【开庭公告】由本所刘勇进律师团队代理的陈冲诉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将于2020年10月20日9:30,在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张某诉宝丰县周庄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20年10月12日8:30,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