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1)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2)提供安置房或者(3)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4)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拆迁资产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拆迁补偿费用、拆迁奖励费用。
被征收土地、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对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参考《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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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参考《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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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高速路、建高铁征收的补偿标准、方式等都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对征收土地,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类项目通常会涉及先行用地,在未取得征地批复的情况下开始实施。与其他征地项目没有太大差别,不会高也不会低。
在明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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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收回)农垦等国有农地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经过多年的改革,农垦企业的国有农地使用权、职工的国有农地承包经营权已经成为用益物权,对其征收也应纳入法治轨道。但目前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主要是围绕集体土地来进行设计的,对农垦农地征收的法律规定缺失,无法有效保护国家、农垦企业、农垦职工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本文为大家梳理国有农场征地的一些问题。
“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是被征收人所熟悉的一个补偿标准表述,也往往在咨询、委托代理中被专业律师反复提及。那么,究竟该如何在实务中理解这一表述?它和“同地同价”有区别吗?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能否参照这一标准拿到补偿安置呢?本文,在明律师就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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