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涉及到院落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在征地拆迁的实践中,很多地区的征收方是对房屋的院落、空地面积是不予补偿的,因此而引发了很多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内容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与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针对集体土地的法定征地补偿有三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下的农村房屋补偿计算公式——被征收房屋权利人不选择复建安置或者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加区位补偿价给予货币补偿。
被征地农民在面对宅基地上房屋拆迁时,不能只将注意力放在“1平米补偿多少钱”这样的补偿标准问题上,还需要格外关注一些别的与最终补偿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本文,在明律师就为大家简要解析补偿标准之外的2个原则性问题,相信会对大家争取到满意的补偿有所帮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拆一还一,适度改善”是城市房屋征收的补偿原则,而所谓的“1:1”的补偿比例下限的依据就是市场比较法得出的房屋价值评估结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拆一还一,适度改善”是城市房屋征收的补偿原则,而所谓的“1:1”的补偿比例下限的依据就是市场比较法得出的房屋价值评估结果。
房屋征收总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经由评估机构确定的市场价格(包括房屋装饰装修商定或评估的补偿金额)+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符合政策要求条件之下的补助、补贴+奖励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拆一还一,适度改善”是城市房屋征收的补偿原则,而所谓的“1:1”的补偿比例下限的依据就是市场比较法得出的房屋价值评估结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拆一还一,适度改善”是城市房屋征收的补偿原则,而所谓的“1:1”的补偿比例下限的依据就是市场比较法得出的房屋价值评估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