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宋晓峰律师<...>
、刘博韬律师<...>、
张琨律师<...>
代理的连云港市郑先生、周女士诉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强制一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0日作出(2019)苏0791行初54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8年9月27日拆除原告郑先生、周女士房屋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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