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浙江省金华市俞女士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金华市规划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产权认定行政纠纷一案,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2016)浙07行初298号行政判决,确认被告作出的《关于撤销俞XX户未经产权登记房屋认定结果的决定》行为违法,委托人俞女士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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