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邳州王先生等五人与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徐州市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行政纠纷上诉一案,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2017)苏03行终45号行政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即撤销邳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关于徐州市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出让土地的批复》。委托人王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