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一类的案件中,比较正常的流程是房屋征收部门一步步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谈判,在协商不成并且相关法律程序走完的情况下才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入司法拆迁的程序。但是现在一些政府部门为了赶工期,不按正常的流程推进工作,而是在几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把房子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者危房,进而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者“紧急避险决定书”,然后让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这时候,广大被征收人的房屋就会面临被行政拆迁的风险。面对这类的情况,如果房屋被拆迁,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拆迁主体,对提起诉讼是很有利的。
免费咨询电话:
拆迁律师
:400-8019-299
北京拆迁律师
:400-8019-299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