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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律程序,省级以上政府批地后对征收土地方案的知情权

摘要:导读:需要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律程序,省级以上政府批地后对征收土地方案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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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政府批地后对征收土地方案的知情权


需要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进行公告,即所谓的“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对此环节有详细规定,被征收人可自行上网查阅。总之,这一公告是必须有的,无公告不征地。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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