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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2018年下半年依法依规控制棚户区改造成本 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补偿安置

摘要:导读:对近期楼市热议的棚改货币化话题,住建部正式作出回应。
住建部:2018年下半年依法依规控制棚户区改造成本

原题目:住建部:依规控制棚改成本,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


对近期楼市热议的棚改货币化话题,住建部正式作出回应。


7月12日,住建部召开吹风会,发布了今年上半年棚户区改造进程和下半年相关工作安排。


小编获悉,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今年目标任务的62.5%。下一步,住建部将在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还将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在最受关注的棚改货币化政策走向问题上,住建部指出,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对于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目前开工率62.5%


棚户区改造十年,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多重作用。


7月12日,住建部公布了最新的棚改数据:2008-2017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3896万套,帮助约1亿人“出棚进楼”。其中,2013-2017年,全国棚改完成投资约6万亿元,累计开工2645万套,6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


截至2017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林区棚户区166万套、垦区危房238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305万套。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全国已启动新的棚改三年攻坚计划,预计今年开工580万套。1-6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目标任务的62.5%。


住建部方面表示,棚改的持续推进,起到了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带动投资消费和经济增长等五方面积极作用。


不过,住建部方面也指出,各地对棚户区范围和标准的执行,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存在部分问题,比如部分地方将棚改范围扩大到一般建制镇、有的地方把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范围。


对此,住建部方面提出,下一步,住建部将在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具体来看,一是切实抓好棚改项目建设。住建部提出,各地应当及早开工新建项目,加快建设续建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二是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要求各地树立精打细算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禁大手大脚花钱,严禁违规支出,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棚改贷款,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总体平衡。


三是,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四是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并不是要取消货币化安置


住建部方面表示,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被认为既能促进房地产去库存,也能避免重复建设。


但2016年以来,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商品房库存已经不多的情况下,没有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仍然偏高。一些市场上的声音认为,这些城市过高的货币化安置比例,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房价的上涨。


对此,住建部方面表示,这些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应即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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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相关的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信息可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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