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菏泽市邵先生诉成武县房地产管理局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决定违法一案,成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7年12月28日作出(2017)鲁1723行初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成武县房地产管理局于2016年9月20日作出的《关于撤销成武字第伯乐-2015-6645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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