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律师为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2014年3月入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遍及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浙江、贵州、广西、陕西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办理及代理企业、住宅征收拆迁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多达50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为促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起到推动作用。执业以来,陈晨律师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委托人的好评和信任。
农村土地确权并非仅确认农田,而是对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多项权利的确认和登记。以下是对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解析:
1)农村土地确权的范围
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单位、个人依法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确权登记会明确农户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包括地块位置、面积和四至范围等。
3. 宅基地使用权: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 其他他项权利:除了所有权和使用权外,土地上还可能存在抵押权、租赁权等其他权利,这些权利也会在确权过程中进行登记。
2)农村土地确权与基本农田的关系
▷ 性质与范围:确权土地是泛指经过法定程序确认权属关系的各类土地,而基本农田是特指那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并受到严格保护的耕地。基本农田只是确权土地中的一部分。
▷ 判断标准:判断一块确权土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
3)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
▷ 明确土地产权关系:通过确权登记,能够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减少土地纠纷。
▷ 保障农民权益:确权登记为农民的土地权益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保障,便于农民利用证书进行融资等活动。
▷ 促进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确权登记有助于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
基本农田按照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法,旱涝保收的,也就是旱能灌,涝能排这样的土地就确定为基本农田,如果不是这样的农田就是非基本农田。非基本农田在确权的时候就写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不是,农田性质和土地确权无关,一般农田一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而且村委会和承包者签订的有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承包地不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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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田是在土地确权之内吗为什么,农田确权证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内容投稿:俞涵鹏
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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