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督导律师团队负责人。有36年法律工作经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
拆迁补偿货币安置权益转让后,能否以不当得利起诉,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拆迁补偿权益转让的合法性
▷ 拆迁补偿权益,包括货币安置权益,通常属于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被拆迁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这部分权益进行处分,包括转让。
▷ 转让行为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转让行为有效。
2)不当得利起诉的条件
▷ 不当得利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
▷ 起诉条件:若转让后,受让人因某种原因(如转让协议无效、被撤销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获得了不当利益,且该利益的获得造成了原被拆迁人的损失,则原被拆迁人有可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受让人。
3)具体情形分析
▷ 转让协议有效情形:若转让协议有效,且受让人已合法取得拆迁补偿货币安置权益,则原被拆迁人通常不能以不当得利起诉受让人。
▷ 转让协议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若转让协议因违反法律法规、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且受让人因此获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原被拆迁人的损失,则原被拆迁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受让人,要求返还所得利益。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是补偿给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对其丧失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一种补偿。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到土地补偿费后,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可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提留用于发展本村经济或公共设施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
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1、房屋被拆迁不一定有安置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一般说来,拆迁安置费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搬迁补助费;
(2)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3)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3、拆迁安置费标准的计算方法:(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为,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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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算转让吗还是拆迁补偿呢,拆迁算房改政策吗
内容投稿:张安
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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