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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时对于已转让土地承包权的处理,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措施:
1)土地承包权的自动续期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 自动续期原则:这意味着,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土地承包权将自动续期,无需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或进行其他特别操作。
2)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1. 协商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如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
2. 收回与重新发包: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且没有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续承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收回的土地将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3)承包方的权益保障
1. 优先续约权: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如果发包方决定继续发包该土地,原承包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
2. 补偿机制: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国家应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根据土地的用途、产值以及剩余承包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时,已转让的土地承包权主要遵循自动续期的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需要进行协商调整或收回与重新发包。无论何种情况,都应确保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延长承包期限。如果不再承包,则应返还承包的土地。有关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1126冯某某与薛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告冯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位于张家港市××××2.79亩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自2020年9月10日起解除。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1996年将处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内的自有耕地经营权流转给被告的父亲薛某某,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而第一轮土地承包期的到期时间为1998年。
原告冯某某与被告薛某某于2020年9月10日解除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民乐村登记承包方为冯某某名下2.79亩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关系,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薛某某负担。
✎杨某某、辉南县辉发城镇蛟河腰屯村民委员会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杨某某上诉请求:
1.请求上诉人具有优先承包权。
被上诉人发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确认上诉人具有优先权。
2.请求判决上诉人具有继续承包权。
5.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不存在另行发包的问题,而是由原土地承包人无条件进行延长承包期三十年。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0元,由上诉人杨某某负担。
✎蒋某某、赫某某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赫某某利、赫某某与马某某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转让期为终身转让”的约定中,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部分无效;
2.判令上述被告协助原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至原告名下;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但在1996年土地承包时,承包人为原告与赫某某利、赫某某三人,承包面积为33.30亩(1亩为667平方米),共8块土地,包括1.刘某某地(6.67亩),四至:
东叶连臣地、西闫立忠地、南沟、北道。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赫某某利、赫某某负担25元,马某某负担25元,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转让费的双倍赔偿”的约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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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转让后可以续约吗合法吗,土地转让以后还能再要回来吗
内容投稿:潘爽
内容审核:王子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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