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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案例 | 村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摘要:在遇到农村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时候,村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根据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案例,小编给大家解读一下。
在明案例

过去一段时间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接到了不少被拆迁人的咨询,很多被拆迁人家里拆迁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补偿,也不清楚征收方给的补偿是否合理,害怕征收环节走错一步就落得满盘皆输的下场。那么村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今天我们通过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经典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情简介:

李某系北京市顺义区某镇某村村民,1992年,区政府为拓宽道路,相关单位拆除了李某父亲房屋,另批宅基地并分为三户,李某为其中一户,1994年,李某在此建房,且此处为李某唯一房屋。2018年7月5日,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李某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李某配合完成房屋拆除后,却一直没有得到安置补偿,2020年10月23日,李某向区政府邮寄《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要求对此事进行调查,一直未得到回复,后将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责。

案件结果:

责令区政府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对李某邮寄的《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作出调查处理。

专业解读: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李某交付房屋被拆除后,补偿安置的责任主体应当如何认定,以及本案在房屋已经被拆除后,补偿安置纠纷属于民事讼诉还是行政诉讼,李某的起诉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前提。本案中,区县政府通过授权委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仍然负有组织实施,制定安置补偿办法等职责,所以,区政府在收到李某申请后,未履行相应职责,应认定为违法。

怎样的农村房屋拆迁才算是合法的呢?

1、土地征收必须经过省级以上政府的批准。

2、必须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征收。

3、征收目的必须是公共利益。

4、征收方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

5、农村房屋拆迁需按照一下流程进行:经有关部门审查符合相关条件、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审批、发布土地征收公告、作出补偿方案、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土地征收完成。

村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根据有关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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