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镇房屋拆迁需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先补偿后搬迁
征收方为了让被拆迁人同意先搬走再拿补偿往往会派很多人软磨硬泡、上演苦肉计或者用巨额的奖励吸引被拆迁人同意先搬走。实际上这种行为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的,这只不过是征收方的一个借口。等到被拆迁人一般走,征收方立马拆房子,房子一扒,被拆迁人和征收方谈判的筹码也就没有了,到时候就是征收方说什么是什么,不论是拖延补偿时间还是压低补偿都让被拆迁人有苦无处说。因此,被拆迁在拆迁前一定要多多了解征地拆迁相关法律以及被拆迁人所在地区的新政策,拥有一些法律基础才不至于被人轻易忽悠。
2、公告张贴日期不少于30日
一些征收方张贴公告的动作只是做做样子,把公告按照规定张贴到公告栏之后拍个照又把公告撕掉带走了,这种行为不但欺骗了老百姓更是触犯了法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评估机构的选择
评估机构是由被拆迁人主导,和征收方共同选择的。很多老百姓都不知道有这回事,征收方因此省略了选择过程,直接指定一家评估机构进行入户勘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就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院落、空地也是属于被拆迁人的
一些被拆迁人家是带有院落和空地的,征收方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
5、对于评估机构给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补偿低了或者评估方式不对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可在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然有异议的,可在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6、被拆迁人可以在补偿方式中二选一
城镇房屋拆迁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家情况二选一,征收方无权以任何手段诱导、欺骗、威胁、强迫被拆迁人选择其中一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7、严禁逼迁、强拆
因为对于安置补偿方案不满意的被拆迁人,征收方使用断水断电、断供暖、不间断骚扰、用被拆迁人亲戚朋友的工作威胁、恐吓被拆迁人、欺骗被拆迁人等手段让被拆迁人搬迁都是违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被拆迁人如果遇到以上的违法拆迁行为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积极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权益,才能获得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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