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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了拆迁协议,怕以后安置房迟迟拿不到,该怎么办?

摘要: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后,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偿安置协议,那么该补偿安置协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无论是哪一方都需要遵守约定,必须履行协议义务,然而实践中却常有签了协议却不按照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况,那么被拆迁人怕以后拆迁安置房迟迟拿不到应该怎么办?
如果签了拆迁协议,怕以后安置房迟迟拿不到,该怎么办?

  首先,被拆迁人需要明确的是,补偿协议的签订会对被拆迁人的权益产生实际的确定,所以被拆迁人在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仔细地看清楚协议上面所有的各项条款,千万不要轻易地就签了字。一般来说,一份合法有效的补偿安置协议上面必须要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方式、交付安置房期限、违约责任、过渡期限、过渡方式、安置房位置、面积、朝向等事项。

  如果协议中并没有上述提到的几个内容,那就是空白协议,或是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事项,只有过渡方式及过渡费,建议最好不要签,否则会对自己的权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其次,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如果拆迁方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安置房或是发放补偿款,那么建议被拆迁人最好不要搬出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应当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这其中属于需要注意的是,先补偿、后搬迁并非指的是只要签订了补偿协议就等于是遵循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而是签订补偿协议后,补偿必须要按时到位,如果补偿未到位,被拆迁人未真正拿到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则是可以拒绝交出土地或房屋的。

  最后,如果安置房迟迟拿不到,被拆迁人要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举报、反映,也可以打12345进行反映,如果相关部门未查处违法行为,那么被拆迁人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可以要求拆迁方按照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符合本条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以上是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后怕安置房迟迟拿不到的应对措施,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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