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为了达到加快拆迁速度、不给补偿等目的对被拆迁人的房屋采取强拆,致使被拆迁人的利益严重受损。被拆迁人准备提起诉讼,但是拆迁背后的部门关系错综复杂,征收方又不承认是自己拆除的房屋,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被拆迁人需要确认好到底是哪个部门拆了您的房屋。
1、报警并且提交调查查处申请,警察出警之后的回执单可以作为我们日后诉讼强有力的证据;
2、提前装好监控录像,也可以让邻居或者朋友帮忙,在隐蔽的地方拍摄清在场强拆人员的长相,这也可以作为证据;
3、向国土部门申请推定强拆主体,以此来确定到底是哪个部门拆了您家的房子;
4、法院通过适用推定的原则来确认强拆主体。
其次,被拆迁人需要确认征收方的拆迁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被拆迁人不认同安置补偿方案可以在有效期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超过有效期仍未采取救济措施或者搬走,那么征收方就可以申请合法强拆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拆迁人以及收到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补偿后拒绝搬迁的,征收方按照法定流程申请强拆也是不属于违法的。除了以上这两种情况,其他的行为均属于违法强拆。
最后,面对强拆,我们一定要尽力把损失最小化。
1、提前转移您家里的贵重物品,尤其是文件、收拾、证件等。因为不论是强拆的施工方还是主体单位,在强拆时都不会考虑到被拆迁人的个人财物,房屋已经拆除所有的物品都会掩埋在废墟之下。
2、把家里室内、室外、装潢、家具、家电、院落里的设施、种植的花草树木等全部拍照录像,在强拆后向征收方维权索赔的时候这些将成为关键证据。
3、最好能够保证家里随时有人,避免房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偷拆。
4、安装摄像头,让邻居朋友帮忙拍照录像取证后上传至多个渠道,防止征收方发现后被抢夺手机,损坏关键性证据。
5、报警,简明扼要的告诉警察被拆迁人的姓名、强拆地址,告诉警察您家被强拆,请求警察快速出警。在这里小编提示大家,报警的时候一定要录音,防止警察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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