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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房腾退或者拆迁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摘要:在房屋拆迁时,在同一拆迁区域,公房拆迁纠纷比普通房屋拆迁纠纷要更多,大家应该知道,公房在我国房屋类型占比也是非常大,随着公房的年限久远的原因,公房拆迁越来越多,那么公房拆迁为什么出现很多问题?
在公房腾退或者拆迁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确定了公房拆迁之后,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的问题就主要讨论的问题。但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权,和一部分的处分权。下面我们一起讨论一下公房拆迁的主要问题。

  1、公房拆迁补偿款该归谁

  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的,该处分属无权处分,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与认可之前,该处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首先,公房的拆迁纠纷往往发生在家庭内部,比如公房的原承租人的家庭内部就公房的分配、继承、拆迁补偿等问题,其中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归属。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权的对价。

  2、公房拆迁补偿款能否继承

  严格来讲,被拆迁人(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的金钱并非拆迁补偿,因为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的金钱补偿,而承租人并不是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被拆迁人,当然不是拆迁补偿的受偿人。但是,从有些认为,反正是获得一定的金钱,通俗称为拆迁补偿。

  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则拆迁补偿款为变更后的公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任何的请求权。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则该拆迁补偿款归系争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

  以上是公房拆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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