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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中碰到这些影响补偿的因素,你会逐一应对吗?

摘要:房屋征收补偿价值会受到房屋各项条件、征收过程不同阶段、户口、家庭人口数等因素的影响。
房屋征收中碰到这些影响补偿的因素,你会逐一应对吗?

征收补偿会受到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成新程度、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房屋装饰装修的影响。对于商业用房和住改商,还存在停产停业损失。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规定,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会对房屋进行调查。对于未登记的房屋,要履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的职责。

无证房屋在城市和农村中普遍存在,对于无证房子不能一刀切的不予补偿,而要结合房屋建造时间、当地时代环境等因素综合考量未登记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是否应予补偿。

如果自己刚买到国有土地上的二手房,还没来得及过户房屋就被征收,此时产权登记人还不是自己,那么可以凭借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付款记录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获得征收补偿。

如果是祖宅,年代久远,没有产权证,此时可以通过调取档案、由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等方式,证明案涉房屋系祖宅,自己是房屋的合法产权人。

对于农村里的无产权证房屋,是否属于违建不予补偿呢?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城乡规划法》施行于2008年,但并不能就此简单地认为2008年以前建造且至今未改扩建的农村房屋就是完全意义上的合法建筑,就应当取得与有证房屋同等的补偿。

毕竟,《土地管理法》施行于1987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则出现于1982年。“往前倒”绝不仅止于2008年。在明律师认为,房屋建造年代只是判定其是否应予补偿的诸多因素之一。

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而言,没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较为普遍,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很多地方都是有的。如果诸证皆无,则要考虑涉案房屋是否为被拆迁农户的唯一居住用房,其实际用途是否擅自改变,其高度、占地范围等是否符合乡村庄规划,是否曾依法申办过相应手续等具体情形综合判定。

在征收前,征收部门会组织人员进行入户登记,对房屋的权属、面积、装饰装修等情况进行调查。此时,被征收人如果对调查登记结果不认可,认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一定要及时提出异议,不要轻易在调查登记结果表上签字,否则,后续很难推翻。

房屋价值评估是征收拆迁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既包括对房屋价值本身的评估,也包括对房屋装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的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进行实地入户查勘,是否采取正确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是否合法等都会影响到整个评估环节的合法性。

通常,要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情况,选择与其相适应的评估方法。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在征收集体土地时,计算安置房面积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计算安置房面积、按照被征收人的户内人口数计算安置房面积,或者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和被征收人户内人数综合考虑计算安置房面积。

无论是“数人头”还是“数砖头”,都对有的户合适,有的就不合适。这就要求被征地农民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时及时对拟定的方案进行审查,争取自己掌握一定的补偿安置标准选择权,或者要求征收方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标准去计算补偿安置。

被征收人在面对征收时,要摆正心态,掌握谈判技巧。在谈判初始,被征收人可以多打听周边邻居以及和自己房屋情况类似的被征收户的沟通进展,做到心中有数。

一上来,也不需要过早暴露自己的心理价位底线,可以先听对方说,从而掌握更多主动权。在谈判中,一定要控制好心态,不卑不亢,既不要过于软弱,也不要过于态度暴躁。如果征收方愿意谈,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心平气和的同对方协商;征收方给的补偿很低,甚至态度强硬,我们则要在坚决表明自己态度的前提下继续耐心地去和对方沟通,不要因对方提出的补偿标准低就轻易说出“法院见”“去找我的律师谈”之类的拒绝沟通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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