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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撤销拆迁补偿协议,要学会这几点?

摘要: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签了补偿协议,那怎样的协议才是有效?有些时候被拆迁人根本都拿不到补偿协议原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想要撤销拆迁补偿协议,要学会这几点?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必须产权所有人签字,否则无效。拆迁补偿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产权所有人就是当事人之一,产权所有人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产权所有人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协议不成立。拆迁协议签订后,必须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签订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必须保存一份已签订的补偿合同原件,并好好保管。补偿协议是拆迁维权的重要证据,应由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各自持有一份。一旦补偿协议都被拆迁方拿走,拆迁方就有可能擅自修改协议内容,这样就使被拆迁人的核心利益随时处于风险之中。如果拆迁部门不给拆迁合同原件,被拆迁人可以申请信息公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若政府已过答复期限被申请人仍未向被拆迁人公开协议,那么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过法定期限不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其行政行为是违法的。

  一般来说,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补偿当事人应该履行协议,不允许反悔。但是以下四种情况是可以反悔的:

  1、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2、房屋评估机构违法或者评估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如果房屋评估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房屋评估机构不依法进行评估,或者房屋评估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3、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确认协议无效。

  4、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如果出现以上几种情况,被拆迁人可以找专业律师进行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或者确认协议无效。以上是在签订了房屋补偿后的注意事项和撤销拆迁补偿合同的几种情况,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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