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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房交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摘要:当我们接到拆迁安置房的交房通知时,在收房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应该检查哪些方面呢?
回迁安置房交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当我们的拆迁安置房建完后,开发商通知我们交房时。首先,要对安置房进行验收交接,那拆迁安置房的交房标准我们该如何掌握呢?一般交房时间是在交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回迁户应该在这段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第一步,对拆迁安置房进行验收,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和配套设施进行验收,核对拆迁协议房屋户型是否一致,并做好记录,也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第二步,要求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即使是安置房,开发方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方对赔给回迁人员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方应当承担保修责任。如果开发方不提供的,回迁户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第三步,在安置房验收无误后,应和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如果和限期安置合同有差异,应做好详细记录,并要求开发方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拆迁安置房交房标准,再签署费交接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交房必须具备的几点要素:

  1、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4、一个开发项目的土建、消防、电梯、燃气、规划、环保等部分必须通过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交房的基本条件。

  5、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为交付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为标准。

  以上是安置房建完后交付情况和拆迁房屋交付标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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