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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安置补偿中,当兵的人会被区别对待吗?

摘要:在明律师提醒相关征收部门,我们能够大搞经济建设、享受繁华安定的生活,是因为有人在帮我们守护边疆、负重前行,他们已经在流血流汗,那就不要再让最可爱的人和家人们流泪寒心啦!
征收安置补偿中,当兵的人会被区别对待吗?

  在代理的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案件中,因各个地方对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不同,所以围绕着“军人”产生了狠多补偿安置问题。

  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

  许多地方政府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还是非常重视保障现役军人补偿安置利益的。比如,《莲花山片区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现役军人可将安置住房面积加算给其直系亲属,也可由村委会代管直至本人退伍还乡后再交付本人。

  但也有些地方政府在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过程中没那么注重保障军人权益,比如《金义新区启动区2022年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在补偿安置现役军人时只将安置对象局限于现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当兵的人,为啥不一样?

  “我儿子出去当兵十多年了,保家卫国,同样都是当兵的人,为啥在征收补偿安置这方面军官就不如士兵呢!”

  这是一位老父亲百思不得其解的困惑。

  我国《兵役法》第十八条规定,现役军人由现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和现役军官组成。第一个补偿安置实施意见只谈现役军人的权益保障问题,第二个补偿安置方案将现役军人进行了人为割裂,制造了士兵和军官的代差。

  在明律师深入了解了制定政策相关部门的迷之逻辑,他们将国家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企职工即使在本村的也不列入安置人口,而现役军官被参照纳入到这个序列了。

  当兵的人,能不能一样?

  当然能!

  无论是士官还是军官,都是保家卫国的现役军人。征收补偿安置不应该在士官与军官的问题上做文章,而应该只限于一点,那就是服兵役前是否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军人入伍后户口(民籍)将注销,其军籍户口登记由军队管理,在役期间暂无法迁回本村,只能等退役后才有回村的可能性。在老百姓的心里,一人当兵、全家光荣,怎么光荣的人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反而利益受损,甚至比不上正在服刑改造的人员呢!这不是一个应该被倡导的社会价值。

  之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因上学还是服兵役迁出户口的人员都应当无差别享有补偿安置资格。

  当兵的人,没啥不一样!

  有人说,当兵的人是保家卫国,这时候应该比普通人多分一套房,多么朴素的家国情怀!相信很多人都是这样想的,因为军人真的是光荣且荣耀的。

  不过,从现实来看,先做好现役军人无差别补偿安置工作似乎更切合实际些,这也是许多军人及其家属的心声:当兵的人,就想和大家一样享有补偿安置权益,不需要特殊照顾,只需要保障合法合理的征收补偿安置权益就心满意足了。

  在明律师提醒相关征收部门,我们能够大搞经济建设、享受繁华安定的生活,是因为有人在帮我们守护边疆、负重前行,他们已经在流血流汗,那就不要再让最可爱的人和家人们流泪寒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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