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1)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费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马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1)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3)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大田庄乡的所有行政村。朱田镇、新庄镇、石井镇的所有行政村;马庄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北天井汪、南天井汪、东天井汪、西南峪、西北龙、东古口、金峪、梧桐峪、涑源、仁合庄、大井头、陈围子、程庄、王大夫庄);梁邱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
(1)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2)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1)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费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马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1)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3)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大田庄乡的所有行政村。朱田镇、新庄镇、石井镇的所有行政村;马庄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北天井汪、南天井汪、东天井汪、西南峪、西北龙、东古口、金峪、梧桐峪、涑源、仁合庄、大井头、陈围子、程庄、王大夫庄);梁邱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
(1)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2)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一、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
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及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户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要求是错误的,而且,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款应当是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可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民。
法律分析:为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拟征地块位于朱田镇、费城街道。
涉及的权属单位:朱田镇永安村,费城街道常胜庄村、胜家村、西胡家村、南峪村、汶山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规定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为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拟征地块位于朱田镇、费城街道。
涉及的权属单位:朱田镇永安村,费城街道常胜庄村、胜家村、西胡家村、南峪村、汶山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规定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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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费县拆迁宅基地补偿标准,费县拆迁宅基地补偿政策内容审核:塔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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