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宅基地拆迁 > 拆迁补偿

房屋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在明律师在线解读

摘要:近期有很多朋友前来咨询的问题都是,自家宅基上的房屋要拆迁了,但是补偿特别的不合理,不知道是怎么补偿的,还有的当事人问,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按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吗?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房屋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在明律师在线解读

近几年,国家在大力发展中小城市,为了促进中小城市的发展,各地区政府纷纷招商引资,因此外地投资商到本地投资,兴建工业、商业等等。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用到土地,因此许多家庭房屋将被征用。在征用的时候便涉及到拆房赔偿问题。

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所含的权益内容和权益所属主体决定着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补偿内容和补偿对象。宅基地的权益内容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是基于土地资源的土地所有者权益,第二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使用者权益,第三是基于地上房屋的房屋所有者权益。因此,在征收过程中,对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补偿也应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是征收宅基地这一土地资源而应支付的对价,即土地补偿款;第二是因征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人丧失宅基地使用权而应支付的对价。

对宅基地使用权人而言,宅基地具有居住功能,所以补偿时应当体现出对被征收宅基地使用权承载的居住权益的特殊安排,在实践中表现为房屋安置或货币安置,以及衍生出的过渡费、搬迁费等;第三是征收导致地上房屋及附属物灭失应当支付的对价,即房屋补偿费。进而,征收单位应向宅基地权益所属的主体给予相应补偿。

第一,《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所有者权益归属于农民集体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作为宅基地所有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获得剥离了宅基地使用权价值的一般土地价值的补偿费用,并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土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第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宅基地使用者权益,在征收过程中,应当获得宅基地的使用价值即居住功能的相应补偿或者安置。第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合法建造的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权益。所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应当获得地上房屋价值的相应补偿。因此,对农村宅基地的征收补偿,应在厘清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权益内容和所属主体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权益主体给予不同的补偿。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