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年法律行业工作经验,专注行政法领域,师从征地拆迁领域资深律师杨念平,沉稳细心,擅长谈判沟通,对集体土地征收和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丰富经验。
公租房拆迁确实涉及过渡费的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 过渡费的存在与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明确指出了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府需要给予被征收人临时安置的补偿,即通常所说的过渡费。
2. 过渡费的计算方式
在房屋拆迁中,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不能按期还房,被拆迁户需在外租房过渡。此时,开发商应支付超期过渡费。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 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 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3. 过渡费支付的责任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意味着,市、县级人民政府是承担过渡费支付责任的主体。
公租房拆迁时,被征收人有权获得过渡费作为临时安置的补偿。过渡费的计算方式根据逾期时间和房屋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应参照当地政府的拆迁补偿政策或拆迁协议中的约定。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承担过渡费的支付责任。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案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孙某某上诉请求:
依法改判为民公司就其名下位于武陵区的房屋在拆迁补偿过程中获得的临时安置费8442.9元,搬迁费3500元,搬迁奖20000元,房屋征收配合奖10000元,停产停业补偿17713元,装饰装修费用37856元以及房屋租金26000元,押金3000元,以上共计126511.9元归孙某某所有。事实和理由: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孙某某与为民公司在合法的租赁关系存续期间遇到第三方征收行为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终止,基于公平原则与损失填平原则,孙某某作为合法承租人有权就第三方给予的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余征收补偿款主张权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30.24元,由孙某某负担。
赵某某民与平顶山市新城区移民局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赵某某民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新城区移民局应补偿赵某某民的拆迁补偿面积为630平方米;
2、依法确认赵某某民超过补偿面积部分成本价按每平方米1291.19元计算;
3、依法判决新城区移民局向赵某某民支付拖欠的自行过渡费83300元(自行过渡费计算截止至2019年8月24日);
4、依法判决新城区移民局无偿为赵某某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除外);
5、本案诉讼费用由新城区移民局承担。特别是新城区移民局在签订协议时未履行提示和告知义务,赵某某民认为应以被拆迁房屋实物调查面积为基础,按照1:1.2的比例计算应安置面积,否则入户调查失去意义。平顶山市新城区移民局应补偿赵某某民的拆迁安置面积应按《拆迁协议》确定为共计630平方米,其中560平方米为抵偿价,70平方米为成本价,平顶山市新城区移民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赵某某民过渡费14700元。
郑某某、何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郑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被告支付原告承租位于北滘镇××烈士××路××厂房内的属于承租人所有的拆迁补偿款暂定100000元;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向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民委员会租用土地用于建造厂房,租赁期间,由被告建造的厂房遭遇拆迁,现因原被告就厂房拆迁补偿问题协商无果,原告遂依法起诉,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本诉部分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627.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627.3元[原告(反诉被告)郑某某已预交],由原告(反诉被告)郑某某负担6627.3元,被告(反诉原告)何某某负担6000元,反诉部分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624.43元[被告(反诉原告)何某某已预交],由被告(反诉原告)何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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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拆迁过渡费怎么算,拆迁超过三年过渡费怎么算
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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