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李某故意伤人案,被害人有过错的辩护意见被采信,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京0106刑初1221号判决,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两年,附带民事诉讼由被害人要求的152480.26元判决为赔偿53018.16元,当事人的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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