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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房拆迁安置方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是什么

尹虎律师

尹虎律师

主办律师 国有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纠纷

从事法律工作25年。深耕行政法领域,对政府征收拆迁领域有深入研究,熟悉行政法及行政程序流程,能够深入细致地研究案情,勤勉尽职;曾参与西安某区城中村改造、北京市某区交通枢纽改造、深圳某大型社区业主维权等近百起案件,得到当事人极高的评价。

摘要:本文介绍兰州市公房拆迁安置方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岗位和薪级工资怎么算,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区别,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薪级工资,什么叫薪级工资?怎样计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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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房拆迁安置方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是什么

一、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是什么

法律主观:

1、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技能、重要性(对产品关键度、质、量)、安全系数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岗位工资制是按照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不同岗位确定工资,并根据职工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岗位工资标准是根据各岗位的技术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的。它是将劳动组织和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一般是一个岗位一个工资标准,有技术业务熟练程度差别的岗位,则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资标准。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而“薪级”需要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法律客观: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薪级工资

法律分析:

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的报酬,它构成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

岗位工资即基本工资以外的、在工资构成中处于辅助地位的工资构成部分,常见的有岗位津贴(补贴)。

一、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区别

(一)工资即为劳动报酬,包括所以货币工资和非货币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福利都是全部属于劳动报酬。

1.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的报酬,它构成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

劳动者基本工资也称标准工资。

2.岗位工资即基本工资以外的、在工资构成中处于辅助地位的工资构成部分,常见的有岗位津贴(补贴)

(二)基本工资包含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指公司对该岗位的评级工资,因岗位而异,因级别而异;而基本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各种福利,各种补贴及津贴,奖励或处罚等;

岗位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不同的。

一般结构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

1.基础薪酬:

是薪酬中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维持劳动者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

2.职务(岗位、技术)薪酬:

是按照各个不同职务(岗位)的业务技术要求、劳动条件、责任等因素确定的。

工作变动,职务(岗位、技术)薪酬也随着变动。

3.年功薪酬:

以工龄为主,结合考勤和工作业绩来确定。

4.浮动薪酬:

也称业绩薪酬,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个人的业绩优劣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岗位和薪级工资怎么算

法律分析:

1、岗位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S×(1+N×Q),S-岗位工资-职层工资基数-所在职层的职级数-级差系数。

(1)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分为:

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其中岗位工资是由职称或职级决定的,而薪级工资是由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和工作时间决定的。

(2)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是指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从入学的那一年起计算工龄。

比如学历是本科,工龄就从本科入学的那一年起算再加上工作时间计算。

再者,晋升岗位的时间也决定了薪级工资的档次,假如晋升职称的时间比别人要晚的话,工资也会有很大差别的。

工资不一样,一是要看学历和入学时间,二是看晋升职称的时间。

2、薪级工资计算: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而“薪级”需要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四、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区别

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岗位工资即基本工资以外的、在工资构成中处于辅助地位的工资构成部分,常见的有岗位津贴;

2、支付标准不同,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需要按岗位来转移,以岗位为标准;

3、适用对象不同。

基本工资就是每个人都有的,根据个人的学历以及当前平均工资定的,而岗位工资是根据岗位的不同来定级的。

有些岗位工资高,有些岗位工资低;

4、稳定性不同。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它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岗位工资是按照工种不同来计算。

一般结构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础薪酬是薪酬中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维持劳动者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

2、职务岗位、技术薪酬:

是按照各个不同职务岗位的业务技术要求、劳动条件、责任等因素确定的。

工作变动,职务岗位、技术薪酬也随着变动。

3、年功薪酬以工龄为主,结合考勤和工作业绩来确定。

4、浮动薪酬也称业绩薪酬,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个人的业绩优劣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五、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法律分析:

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的报酬,它构成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

岗位工资即基本工资以外的、在工资构成中处于辅助地位的工资构成部分,常见的有岗位津贴(补贴)。

一、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区别

(一)工资即为劳动报酬,包括所以货币工资和非货币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福利都是全部属于劳动报酬。

1.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的报酬,它构成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

劳动者基本工资也称标准工资。

2.岗位工资即基本工资以外的、在工资构成中处于辅助地位的工资构成部分,常见的有岗位津贴(补贴)

(二)基本工资包含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指公司对该岗位的评级工资,因岗位而异,因级别而异;而基本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各种福利,各种补贴及津贴,奖励或处罚等;

岗位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不同的。

一般结构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

1.基础薪酬:

是薪酬中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维持劳动者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

2.职务(岗位、技术)薪酬:

是按照各个不同职务(岗位)的业务技术要求、劳动条件、责任等因素确定的。

工作变动,职务(岗位、技术)薪酬也随着变动。

3.年功薪酬:

以工龄为主,结合考勤和工作业绩来确定。

4.浮动薪酬:

也称业绩薪酬,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个人的业绩优劣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六、什么叫薪级工资?怎样计算?

一、什么是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而“薪级”需要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

二、薪级工资的工作年限

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下同)。

实际工作时间起点按以下原则确认:

1)招工、招干参加工作的,以招工、招干登记表批准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2)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以分配报到或参加工作登记表填写的时间为准。

3)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经公开考试录用参加工作的,以录用审批表中批准的时间为准。

4)部队转业或退伍的干部、战士参加工作时间以批准入伍的时间为准。

5)国家、自治区及兵团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扣除年限是指因表现不好或犯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定为不合格的年限,以及请长事假等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年限。

三、最低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吗

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的解释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和福利待遇。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属于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另外,原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亦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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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兰州市公房拆迁安置方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内容审核:尹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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