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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景镇拆迁安置方案,六景镇覃寨村拆迁补偿

郭一卒律师

郭一卒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公司法 合同法 行政法

师从中国民法学泰斗江平教授,后又跟随中国政法大学现任副校长常保国教授研读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毕业至今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在公司法、房地产领域以及行政法等各类诉讼案件及公司法务、合同审核等法律业务上,具有丰富的经验。

摘要:本文介绍六景镇拆迁安置方案,六景镇覃寨村拆迁补偿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小寨村拆迁安置方案,六里坪镇规划,双沟镇2021年拆迁计划,南邓高速拆迁补偿标准,南岭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六景镇拆迁安置方案,六景镇覃寨村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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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景镇拆迁安置方案,六景镇覃寨村拆迁补偿

一、六景镇覃寨村拆迁补偿

六景镇覃寨村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补偿方式选择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货币补偿是通过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估价,确定补偿金额。房屋产权调换则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二、房屋价值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甚至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还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这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其他补偿项目

除了上述的补偿方式外,还可能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中的相关补偿。这些补偿项目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总的来说,六景镇覃寨村的拆迁补偿标准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协商确定。

二、南邓高速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位置与面积

S252 (双塔路)连接线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双沟镇关阁村、盘王村、双西社区,总面 积5.4938公顷。

二、 土地补偿费标准

耕地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0倍计算。

旱地年产值2600元/亩,水田年产值2900元/亩。

征 收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临近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计算。

三、 青苗补偿标准

旱地的青苗补偿费按1300元/亩,水田的青苗补偿费按1450元/亩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三、小寨村拆迁安置方案

法律主观:

拆迁安置方案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2001年11月l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四、六里坪镇规划

法律分析:

规划区范围涵盖武当山镇、六里坪镇、均县镇等丹江口市部分乡镇。

这些乡镇纳入十堰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范围,是市委、市政府站在全市发展的高度,打破行政区划的“框框”,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设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

需要强调的是,纳入规划并不意味着规划范围内区域行政区划的调整。

武当山特区和六里坪合并设为武当区或者撤销丹江口市设立丹江区涉及行政区划调整,而行政区划调整事关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政策要求,需按程序和政策报请国家同意后方可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双沟镇2021年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位置与面积

S252 (双塔路)连接线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双沟镇关阁村、盘王村、双西社区,总面 积5.4938公顷。

二、 土地补偿费标准

耕地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0倍计算。

旱地年产值2600元/亩,水田年产值2900元/亩。

征 收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临近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计算。

三、 青苗补偿标准

旱地的青苗补偿费按1300元/亩,水田的青苗补偿费按1450元/亩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六、南岭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1.市区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1.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3.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4.Ⅳ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

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

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

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

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

征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费(按安置人口算,每人补偿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15倍)、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

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法律规定,国家征用土地,应该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补偿包括三部分:

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这两项标准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地上物和青苗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估算一下。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42条第三款还规定了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应当依法予以拆迁补偿,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243条,在原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的基础上,新增了农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作为法定的补偿范围。

这将使广大农民朋友的居住条件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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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六景镇拆迁安置方案,双沟镇2021年拆迁计划

内容审核:郭一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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