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河北城市房屋拆迁方案,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赵治律师

赵治律师

督导律师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赵治律师深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企业厂房拆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争议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兼具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善于从复杂事实中提炼关键法律争议点,坚持“脚踏实地、追求卓越、专业致胜、细节决胜”的办案理念。

摘要:本文介绍河北城市房屋拆迁方案,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法律问题,河北省拆迁补偿标准,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河北城市房屋拆迁方案,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城市房屋拆迁方案,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在线咨询 >

河北城市房屋拆迁方案,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一、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法律分析:《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己经2002年9月9日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埋,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二、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律师分析: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己经2002年9月9日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埋,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三、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己经2002年9月9日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埋,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四、河北省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律师分析: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己经2002年9月9日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埋,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六、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一、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有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如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三、农村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是怎么回事?

农村征收房屋补偿标准由当地作出征收的人民政府确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河北城市房屋拆迁方案最新

2、河北城市房屋拆迁方案文件

3、河北城市房屋拆迁方案公示

4、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

5、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6、河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7、河北省城市拆迁补偿标准

8、河北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

9、2021河北拆迁政策

10、河北省拆迁方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北城市房屋拆迁方案,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河北城市房屋拆迁方案,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内容审核:赵治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