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青岛市外来市北区的人员提前3天主动报备个人行程等信息,四方街道各社区返青人员报备电话
2021年1月更新
四方街道各社区返青人员报备电话:
北岭社区:84875101
四机社区:66010838
下四方社区:83735507
嘉善路社区:83721317
海嘉社区:85612131
建国村社区:83736261
瑞昌路社区:83779102
上四方社区:83740420
嘉兴路社区:83734399
宣化路社区:66013582
(一)电话报备,电话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二)扫码登记,在居住地小区(院落)入口处扫码报备。
(三)居住地登记,在本人居住地小区(院落)门岗设置的登记处进行登记。
一、疫情防控总体要求
1.全市各街镇、居村、各级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单位均不得以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作为进出小区就医、转送病人和接诊的限制。
2.各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及时转运、妥善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及时予以救治。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推诿或延误治疗。
对于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但需要紧急救治或入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有关医疗机构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合理设置缓冲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开展快速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排除新冠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市急救中心安排急救车辆要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治需求。
二、就医流程
(一)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就医
患者就医前需提前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要做好协助和引导。
外出就诊的患者在向社区防控部门报备后,由街镇安排车辆转运就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专人专车、全程个人防护等闭环管理措施。
诊疗结束后,由街镇安排车辆接回。
(二)防范区人员就医
可自行前往本区域正常开诊的医疗机构就医,本区域无法满足就医需求的,应搭乘街镇安排的专用车辆或巡游出租车闭环前往有关医疗机构就诊,也可通过提供互联网医院接受线上医疗服务。
相关部门要做好市民就医需求交通保障。
(三)重点人群就医
急危重症患者,由本人或街镇、居村委联系120救护车转运就诊。
如暂时联系不到120救护车,所在街镇应及时安排转运车送至相关医院。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市防控办各有关工作组按照职责共同做好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2.各区防控办负责本区域居民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区内医疗资源调配,协调保障正常医疗服务秩序,指导各街镇、居村、集中隔离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做好患者就医服务保障,及时回应就医诉求,动态更新封控区、管控区就诊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所有入青返青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没有阴性证明的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重点关注吉林、上海、河北、辽宁、福建等近期疫情发展较快的省市及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
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在疫情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戴口罩仍然是阻断病毒传播的有效方式,即使在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接种疫苗加强针的情况下,也同样需要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佩戴口罩。
外出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坚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的距离。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处于电梯和密闭公共场所时,遵守呼吸道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尽量避开他人,用纸巾或弯曲的手肘遮挡口鼻,防止飞沫飞溅,使用后的纸巾立即丢进垃圾桶并洗手。
积极配合社区、公共场所的测温验码、健康监测、登记报备、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高位流行,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点多、面广、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五一”假期来临,来我市旅游、商务等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将大量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持续增大,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假期。
(一)电话报备,电话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二)扫码登记,在居住地小区(院落)入口处扫码报备。
(三)居住地登记,在本人居住地小区(院落)门岗设置的登记处进行登记。
一、疫情防控总体要求
1.全市各街镇、居村、各级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单位均不得以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作为进出小区就医、转送病人和接诊的限制。
2.各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及时转运、妥善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及时予以救治。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推诿或延误治疗。
对于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但需要紧急救治或入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有关医疗机构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合理设置缓冲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开展快速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排除新冠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市急救中心安排急救车辆要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治需求。
二、就医流程
(一)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就医
患者就医前需提前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要做好协助和引导。
外出就诊的患者在向社区防控部门报备后,由街镇安排车辆转运就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专人专车、全程个人防护等闭环管理措施。
诊疗结束后,由街镇安排车辆接回。
(二)防范区人员就医
可自行前往本区域正常开诊的医疗机构就医,本区域无法满足就医需求的,应搭乘街镇安排的专用车辆或巡游出租车闭环前往有关医疗机构就诊,也可通过提供互联网医院接受线上医疗服务。
相关部门要做好市民就医需求交通保障。
(三)重点人群就医
急危重症患者,由本人或街镇、居村委联系120救护车转运就诊。
如暂时联系不到120救护车,所在街镇应及时安排转运车送至相关医院。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市防控办各有关工作组按照职责共同做好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2.各区防控办负责本区域居民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区内医疗资源调配,协调保障正常医疗服务秩序,指导各街镇、居村、集中隔离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做好患者就医服务保障,及时回应就医诉求,动态更新封控区、管控区就诊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一)电话报备,电话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二)扫码登记,在居住地小区(院落)入口处扫码报备。
(三)居住地登记,在本人居住地小区(院落)门岗设置的登记处进行登记。
一、疫情防控总体要求
1.全市各街镇、居村、各级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单位均不得以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作为进出小区就医、转送病人和接诊的限制。
2.各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及时转运、妥善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及时予以救治。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推诿或延误治疗。
对于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但需要紧急救治或入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有关医疗机构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合理设置缓冲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开展快速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排除新冠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市急救中心安排急救车辆要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治需求。
二、就医流程
(一)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就医
患者就医前需提前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要做好协助和引导。
外出就诊的患者在向社区防控部门报备后,由街镇安排车辆转运就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专人专车、全程个人防护等闭环管理措施。
诊疗结束后,由街镇安排车辆接回。
(二)防范区人员就医
可自行前往本区域正常开诊的医疗机构就医,本区域无法满足就医需求的,应搭乘街镇安排的专用车辆或巡游出租车闭环前往有关医疗机构就诊,也可通过提供互联网医院接受线上医疗服务。
相关部门要做好市民就医需求交通保障。
(三)重点人群就医
急危重症患者,由本人或街镇、居村委联系120救护车转运就诊。
如暂时联系不到120救护车,所在街镇应及时安排转运车送至相关医院。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市防控办各有关工作组按照职责共同做好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2.各区防控办负责本区域居民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区内医疗资源调配,协调保障正常医疗服务秩序,指导各街镇、居村、集中隔离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做好患者就医服务保障,及时回应就医诉求,动态更新封控区、管控区就诊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所有入青返青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没有阴性证明的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重点关注吉林、上海、河北、辽宁、福建等近期疫情发展较快的省市及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
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一、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高位流行,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点多、面广、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五一”假期来临,来我市旅游、商务等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将大量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持续增大,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假期。
1、锦州四方街道拆迁规划图
2、锦州四方街道拆迁规划公示
3、锦州四方街道拆迁规划最新消息
4、锦州四方台属于哪个镇
5、四方社区电话号码
6、四方锦城属于什么街道
7、四方锦城地址
8、四方社区电话号码
9、四方区街道
10、四方街属于哪个街道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锦州四方街道拆迁规划,青岛市北区四方街道各社区返青人员报备电话”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锦州四方街道拆迁规划,青岛如何向社区报备
内容审核:刘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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