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法律分析:一、规划范围
西至共青团路,东至济阳路,北至日兰高速,南至祥州路,总用地面积620.66公顷。
二、规划目标
将高铁北站片区建设为服务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的生态宜居典范,打造融合行政办公、文体服务、商业商务的济宁新门户。
三、主导功能
交通、商务服务、居住。
四、发展规模
城乡用地总面积620.6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19.70公顷,开发建设总量宜控制在220.18万平方米以内。规划居住人口容量约2.7万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律师分析:
一、规划范围
西至共青团路,东至济阳路,北至日兰高速,南至祥州路,总用地面积620.66公顷。
二、规划目标
将高铁北站片区建设为服务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的生态宜居典范,打造融合行政办公、文体服务、商业商务的济宁新门户。
三、主导功能
交通、商务服务、居住。
四、发展规模
城乡用地总面积620.6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19.70公顷,开发建设总量宜控制在220.18万平方米以内。
规划居住人口容量约2.7万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今年济宁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开工3786套,基本建成4000套。
截至4月底,全市共开工2654套,开工率70.1%;
基本建成4901套,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2.53%。
法律依据:
《关于下达济宁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 2021年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新开工计划3786套,基本建成计划4000套。
法律分析:
一、规划范围
西至共青团路,东至济阳路,北至日兰高速,南至祥州路,总用地面积620.66公顷。
二、规划目标
将高铁北站片区建设为服务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的生态宜居典范,打造融合行政办公、文体服务、商业商务的济宁新门户。
三、主导功能
交通、商务服务、居住。
四、发展规模
城乡用地总面积620.6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19.70公顷,开发建设总量宜控制在220.18万平方米以内。
规划居住人口容量约2.7万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一、规划范围
西至共青团路,东至济阳路,北至日兰高速,南至祥州路,总用地面积620.66公顷。
二、规划目标
将高铁北站片区建设为服务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的生态宜居典范,打造融合行政办公、文体服务、商业商务的济宁新门户。
三、主导功能
交通、商务服务、居住。
四、发展规模
城乡用地总面积620.6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19.70公顷,开发建设总量宜控制在220.18万平方米以内。
规划居住人口容量约2.7万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律师分析:
一、规划范围
西至共青团路,东至济阳路,北至日兰高速,南至祥州路,总用地面积620.66公顷。
二、规划目标
将高铁北站片区建设为服务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的生态宜居典范,打造融合行政办公、文体服务、商业商务的济宁新门户。
三、主导功能
交通、商务服务、居住。
四、发展规模
城乡用地总面积620.6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19.70公顷,开发建设总量宜控制在220.18万平方米以内。
规划居住人口容量约2.7万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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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济宁高铁拆迁补偿款,济宁高铁北站新区规划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谭程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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