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二、南川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广西省玉林市陆川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温泉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6367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86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215元/亩到16860元/亩之间。
珊罗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537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50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25元/亩到16500元/亩之间。
滩面镇、良田镇、清湖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3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9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2元/亩到15649元/亩之间。
马坡镇、米场镇、大桥镇、乌石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32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8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2元/亩到15648元/亩之间。
古城镇、沙湖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27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6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1元/亩到15646元/亩之间。
平乐镇、沙坡镇、横山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993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52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30元/亩到14520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
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
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最新广西省玉林市陆川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省玉林市陆川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温泉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6367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86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215元/亩到16860元/亩之间。
珊罗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537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50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25元/亩到16500元/亩之间。
滩面镇、良田镇、清湖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3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9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2元/亩到15649元/亩之间。
马坡镇、米场镇、大桥镇、乌石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32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8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2元/亩到15648元/亩之间。
古城镇、沙湖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27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6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1元/亩到15646元/亩之间。
平乐镇、沙坡镇、横山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993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52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30元/亩到14520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
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
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四、广西省玉林市陆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本文介绍了广西玉林市陆川县不同地区的土地补偿标准。
不同地区的标准存在差异,如温泉镇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每亩不低于46367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每亩不低于16860元,集体土地闲置用地每亩在4215元至16860元之间;商洛镇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不低于4537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500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4125元/亩至16500元/亩之间。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
法律分析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温泉镇的补偿标准为:
基本农田每亩不低于46367元;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每亩不低于16860元;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每亩在4215元至16860元之间。
商洛镇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537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500元/亩;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4125元/亩至16500元/亩之间。
坦面镇、良田镇、清湖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3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9元/亩;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912元/亩至15649元/亩之间。
马坡镇、米场镇、大桥镇、乌石镇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32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8元/亩;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912元/亩至15648元/亩之间。
古城镇和沙湖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27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6元/亩;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911元/亩至15646元/亩之间。
平乐镇、沙坡镇、横山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993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520元/亩;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630元/亩至14520元/亩之间。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按听证、通知程序公告后实施:
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较大;
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征地补偿标准有待提高。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实行特殊用途管制,即按照土地用途不同,实行不同的土地补偿标准。
而广西陆川温泉镇的土地补偿标准,则需要根据具体的土地用途来确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土地补偿标准相对较高;
而一般农田、菜田等,土地补偿标准相对较低。
具体到广西陆川温泉镇,需要根据其土地用途来确定具体的土地补偿标准。
建议您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土地补偿标准,或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更多信息。
结语
根据广西玉林市陆川县的土地补偿标准,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
温泉镇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每亩不低于46367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每亩不低于16860元,集体土地闲置用地每亩在4215元至16860元之间。
商洛镇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不低于4537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500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4125元/亩至16500元/亩之间。
其他地区的补偿标准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
在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按听证、通知程序公告后实施。
法律依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04-14)\\t第四十三条\\t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成后形成的水面和水库消落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该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并可以在服从水库统一调度和保证工程安全、符合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优先安排给当地农村移民使用。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04-14)\\t第一条\\t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04-14)\\t第二十三条\\t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五、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本文介绍了广西玉林市陆川县不同地区的土地补偿标准。
不同地区的标准存在差异,如温泉镇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每亩不低于46367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每亩不低于16860元,集体土地闲置用地每亩在4215元至16860元之间;商洛镇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不低于4537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500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4125元/亩至16500元/亩之间。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
法律分析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温泉镇的补偿标准为:
基本农田每亩不低于46367元;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每亩不低于16860元;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每亩在4215元至16860元之间。
商洛镇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537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500元/亩;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4125元/亩至16500元/亩之间。
坦面镇、良田镇、清湖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3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9元/亩;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912元/亩至15649元/亩之间。
马坡镇、米场镇、大桥镇、乌石镇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32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8元/亩;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912元/亩至15648元/亩之间。
古城镇和沙湖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27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6元/亩;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911元/亩至15646元/亩之间。
平乐镇、沙坡镇、横山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993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520元/亩;
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630元/亩至14520元/亩之间。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按听证、通知程序公告后实施:
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较大;
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征地补偿标准有待提高。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实行特殊用途管制,即按照土地用途不同,实行不同的土地补偿标准。
而广西陆川温泉镇的土地补偿标准,则需要根据具体的土地用途来确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土地补偿标准相对较高;
而一般农田、菜田等,土地补偿标准相对较低。
具体到广西陆川温泉镇,需要根据其土地用途来确定具体的土地补偿标准。
建议您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土地补偿标准,或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更多信息。
结语
根据广西玉林市陆川县的土地补偿标准,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
温泉镇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每亩不低于46367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每亩不低于16860元,集体土地闲置用地每亩在4215元至16860元之间。
商洛镇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不低于4537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500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4125元/亩至16500元/亩之间。
其他地区的补偿标准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
在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按听证、通知程序公告后实施。
法律依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04-14)\\t第四十三条\\t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成后形成的水面和水库消落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该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并可以在服从水库统一调度和保证工程安全、符合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优先安排给当地农村移民使用。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04-14)\\t第一条\\t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04-14)\\t第二十三条\\t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六、湛江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广西省玉林市陆川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温泉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6367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86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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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罗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537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50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25元/亩到16500元/亩之间。
滩面镇、良田镇、清湖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3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9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2元/亩到15649元/亩之间。
马坡镇、米场镇、大桥镇、乌石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32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8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2元/亩到15648元/亩之间。
古城镇、沙湖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027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46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1元/亩到15646元/亩之间。
平乐镇、沙坡镇、横山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993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52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30元/亩到14520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
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
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陆川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陆川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3、陆川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表
4、陆川县拆迁补偿标准
5、陆川县拆迁
6、陆川征地
7、陆川县征地补偿
8、陆川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9、陆川县旧城改造建设
10、陆川县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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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陆川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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