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因具体情形而有所不同,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等于被征地亩数乘以年产值再乘以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则等于需要安置的人数乘以年产值再乘以补偿倍数。其中,需要安置的人数等于被征地数除以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补偿标准并非固定,而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土地年产值来确定。通常是征用一年补偿一年的土地年产值或高于年产值。
二、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对于房屋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且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于其他地上附着物,如青苗、树木等,也会根据相应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这些标准通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总的来说,三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根据当地政策、被征土地及房屋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福建三明征地拆迁赔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一、安置补助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1、搬迁补助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家电家私等搬迁涉及的一切搬迁费用)拆迁人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人,本村户籍人口每户可享受搬迁补助费;
非本村户籍人口,但有祖屋在拆迁区域的被拆迁人每户可享受拆迁补助费;
超过规定期限仍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将申请依法强制拆迁,并不给予搬迁补助费和奖励。
2、临时安置补助费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二、拆迁补偿由谁支付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三、征地征海补偿安置标准1、青苗补偿标准:
水田,一类补偿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专业菜地,一类6500元/亩,二类5460元/亩;专业鱼池,一类4420元/亩,二类3770元/亩;旱土,一类1820元/亩;水塘水库,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苗木花卉、经济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人造用林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非人造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
2、住宅房屋补偿费标准:
钢混,97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710元/平方米;砖混一类,78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580元/平方米;砖混二类71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580元/平方米;砖木,65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520元/平方米;土木,52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390元/平方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海南征地拆迁补偿辽宁省海城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海州管理区、兴海管理区、响堂管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柳镇、腾鳌镇/腾鳌温泉管理区(永安村、保安村、
福安村、寿安村、安费黄村、名甲村、将军村、金甲村、黄士村、周正村、王铁村、前甘村、北石桥村、后双台村、周小社区、泥沟社区、东四方台社区、后房社区、榆台社区)、南台镇、东四管理区。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0000元/亩;
建设用地:
50000元/亩;
未利用地:
40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八里镇、牌楼镇、毛祁镇、王石镇、东四镇、耿庄镇、感王镇、腾鳌镇/腾鳌温泉管理区(接官村、东新村、西新村、单家村、老墙头村、东开河村、西开河城村、东甘村、西荒社区、西四方台社区、板桥社区、一堵社区、火石社区、夏堡社区)、析木镇、牛庄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5000元/亩;
建设用地:
45000元/亩;
未利用地:
36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孤山镇、岔沟镇、接文镇、高坨镇、温香镇、望台镇、马风镇、西四镇、英落镇、中小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0000元/亩;
建设用地:
40000元/亩;
未利用地:
32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一、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五、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辽宁省海城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海州管理区、兴海管理区、响堂管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柳镇、腾鳌镇/腾鳌温泉管理区(永安村、保安村、
福安村、寿安村、安费黄村、名甲村、将军村、金甲村、黄士村、周正村、王铁村、前甘村、北石桥村、后双台村、周小社区、泥沟社区、东四方台社区、后房社区、榆台社区)、南台镇、东四管理区。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0000元/亩;
建设用地:
50000元/亩;
未利用地:
40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八里镇、牌楼镇、毛祁镇、王石镇、东四镇、耿庄镇、感王镇、腾鳌镇/腾鳌温泉管理区(接官村、东新村、西新村、单家村、老墙头村、东开河村、西开河城村、东甘村、西荒社区、西四方台社区、板桥社区、一堵社区、火石社区、夏堡社区)、析木镇、牛庄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5000元/亩;
建设用地:
45000元/亩;
未利用地:
36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孤山镇、岔沟镇、接文镇、高坨镇、温香镇、望台镇、马风镇、西四镇、英落镇、中小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0000元/亩;
建设用地:
40000元/亩;
未利用地:
32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一、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六、福建三明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一、安置补助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1、搬迁补助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家电家私等搬迁涉及的一切搬迁费用)拆迁人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人,本村户籍人口每户可享受搬迁补助费;
非本村户籍人口,但有祖屋在拆迁区域的被拆迁人每户可享受拆迁补助费;
超过规定期限仍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将申请依法强制拆迁,并不给予搬迁补助费和奖励。
2、临时安置补助费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二、拆迁补偿由谁支付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1、辽宁省海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2021年辽宁海城农村动迁范围
3、辽宁省海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4、2020辽宁海城农村动迁
5、海城拆迁村庄
6、辽宁海城市哪些村动迁
7、海城动迁补偿标准
8、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9、辽宁海城农村房屋有规划吗
10、海城2021年有哪些地方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辽宁省海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三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辽宁省海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审核:董俊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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